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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介绍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介绍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背景我们国家的高新企业认定工作一直以来政策相对宽松,执行过程不严格,导致了在 2006-2007 年科技部抽查过程中,80%以上的高新认定企业技术含量低下,不符合高新认定的相关要求。故而,自 2008 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意见,要求以前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了过渡期优惠未执行到期以外,全部重新认定。根据科技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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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介绍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背景

我们国家的高新企业认定工作一直以来政策相对宽松,执行过程不严格,导致了在 2006-2007 年科技部抽查过程中,80%以上的高新认定企业技术含量低下,不符合高新认定的相关要求。故而,自 2008 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意见,要求以前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了过渡期优惠未执行到期以外,全部重新认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月5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及2016 年6月29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认定以后企业方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二、高新企业的益处

1、投标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必须在众多竞争者里面脱颖而出。其中招投标业务就是很重要的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企业技术的一种认可,是一个信号,同时也标志着企业在招投标中自身资质的体现,为中标带来更大的砝码与机会。

2、享受税收优惠

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而高新企业的所得税率执行15%的惠税率,即为企业降低了10%的实际税负。这一点对于致力于长期发展并有强烈盈利动力的企业来说,有着毋庸置疑的吸引力。另外职工教育经费抵扣比例为8%。

3、申请各种国家补贴与基金

因为当今国家极其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未来获取国家补贴和基金都起着相当的加成作用。例如:创新基金、贷款贴息等。

4、北京市户籍指标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为员工办理工作居住证,吸引高级人才,更容易获得北京市进京指标和北京居住方便程度,增加企业的人才吸引力。

三、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评分标准(四项指标)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指标

分值

1

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4

企业成长性

≤20

 

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分值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8

3

知识产权数量

≤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5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1项(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

得分

指标赋值

分数

≥35%

≥25%

≥15%

≥5%

﹥0

≤0

≤20分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10分

A

9-10

B

7-8

C

5-6

D

3-4

E

1-2

F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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