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集整理并上传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需上传);
(4)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人员名单、缴费证明;
(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7)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内审报告、外审报告、顾客满度调查报告(一、二级能力企业 );质量管理文件(三级能力);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证据(通过OHSMS认证企业上传认证证书);
(10)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及实施证据;
(11) 近两年竣工安防工程资料:
主要项目(工程额最高的三项工程):中标通知*、工程合同、设备报价清单、设计任务书*、主要图纸*(系统原理框图、平面布防图、中控室布置图)、材料进场报验单*、试运行报告(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建设方提供或确认的工程运行状况和使用效果等。
竣工验收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相关规定进行,上传《验收结论汇总表》以及《技术验收》、《施工验收》、《资料审查》记录表并附本人签名的验收人员名单,则无需上传带“*”的工程资料。
其余项目:工程合同、设备报价清单、验收文件;
(12)《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自评报告》(据实编写)
● 基本情况概述(成立与发展、组织结构与员工、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经营年限、经营场所等);
● 业务能力说明(主营范围、安防业绩、运行状况、使用效果);
● 内部管理说明(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文档管理、售后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及证明文件;
● 诚信表现说明(员工权益、信用状况、不良记录、社会贡献、资信荣誉等)及证明文件;
● 声明:本公司对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编制要求:报告表述言简意赅,不能有误导性语句,评价结论明确。报告由编制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企业应确保其填报和上传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符合本《要求》的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申报程序:
1.按照《管理办法》与《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确认申报级别;
2.登录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系统(http://122.112.2.213),在线注册并填写《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评价申请表》、《安防工程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安防工程企业工程业绩汇总表》;
3.汇集整理并上传电子版资料;
4.企业提交并上传的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据可查。